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工作中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切实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查找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现就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期中教学检查从第十周(11月6日)开始,第十一周(11月18日)结束。
二、检查方式
(一)以各教学单位自查自评为主。
(二)教务处、评估处组织人员对重点检查内容进行专项检查。
(三)教学督导全程参与教学检查,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督导。
(四)学校主管领导、教务处、评估处对常规教学环节进行宏观协调和随机抽查。
三、重点检查
(一)一流专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
根据《延安大学“一流专业”建设方案》,将对省级一流专业和校级一流专业的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专业认证建设专项检查
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对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程教育认证、师范专业认证的开展情况和相关专业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常规教学工作检查
(一)教学秩序检查。教务处、评估处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学期师生上下课情况、教师调停课情况和随意更换任课教师情况等教学秩序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纪律的教学事件将在教学简报中进行通报,并将依据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二)听课检查。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及教研室应重点组织对新开课、开新课及学生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教师进行听课,并做好听课记录和课堂教学评议工作。教务处、评估处将组织人员对有关课程进行抽查性听课。
(三)课程抽考。是否抽考及考试成绩所占总评成绩的比例由各院系根据学校指导性意见自行确定;如确定进行期中考试,请将安排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四)试卷档案检查。近期,评估处将安排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档案(含补缓考)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试卷的格式、题型、评阅、成绩登记及归档材料完整情况,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五)毕业论文检查。近期,教务处、评估处将开展2015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遴选、选题等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实验教学秩序检查。教务处将对随意变更实验地点、实验时间等实验教学秩序和实验教学课堂质量进行专项检查。
(七)毕业实习总结工作。各院系须组织开展2015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完善各项实习资料,做好总结评优工作与归档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要求
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突出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的结合,对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秩序的整体运行状况做一次全面和客观的总结。各教学单位要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学生对学校、各级管理部门、院系教学和教学管理状况的意见,并就学生提出的问题给予答复,做好记录。各教学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和总结,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改进,对需要学校层面给予协调和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交送教务处或评估处。
教务处 评估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