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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忠远副校长参加陕西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工作部署会
2017-06-09 14:44 教务处 

 

6月5日下午,由陕西省教育厅主办、陕西师范大学承办的陕西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工作部署会在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启夏苑二层多功能厅举行。省委高教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省高教局副局长刘建林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我校副校长武忠远,教务处副处长党子奇、王文东参加了部署会。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教师工作处领导,全省各开设师范类专业的高校分管校(院)长、教务处长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胡海宁主持,陕西师范大学副校长党怀兴致辞。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胡海宁和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李贵安分别对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实施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介绍和解读。教师工作处处长罗侃淳对我省教师教育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强调师范类专业建设对基础教育教师培养的重要性。与会代表针对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刘建林副厅长在讲话中强调,开展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是我省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基于国家战略层面的重要考量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程,做好师范类专业建设工作,服务好基础教育,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同时有利于推进我省“双一流”和“四个一流”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助力我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开展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工作旨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师范专业发展,创新专业发展理念,突出专业优势特色,夯实专业发展基础,补齐专业发展短板,健全质量保障机制,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为迎接师范类专业国家认证做好准备。他最后对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着眼整改,在评估中发现问题、寻找差距,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努力方向;二是教育厅相关处室要深入做好评估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陕西师范大学作为评估方要讲真话、动真格,发现真问题,提出好建议。

陕西高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工作,按照“管办评”分离的工作思路,构建“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第三方实施”的工作机制,由教育厅主导,委托陕西师范大学作为第三方组织实施。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引导性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我校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英语、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体育教育、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教育学等15个师范类专业将接受引导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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